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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【通知公告】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
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科研处 发布时间:2023年07月18日 点击数: [添加收藏]

    根据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,近期将对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    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、专项课题和委托专项课题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   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、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以及下一步研究计划等。

三、检查方式

    1.一般课题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、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检查,评议出“优秀”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三个等地,“优秀”等地占比10%,“不合格”课题由省教科规划办复核,不通过者由省教科规划办直接作出“中止”课题的决定。

    2.各项目主持人填写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中期报告》),中期检查材料包括《中期报告》及阶段性成果复印件。

四、时间要求

    请各项目主持人于2023年9月1日前将《中期报告》和《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》(附件2)统一发送至邮箱:szyskyc@163.com,阶段性成果复印件交至科研处。

 

相关表格

202307180919072846.zip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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