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知公告】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
根据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,近期将对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、专项课题和委托专项课题。
二、检查内容
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、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以及下一步研究计划等。
三、检查方式
1.一般课题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、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检查,评议出“优秀”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三个等地,“优秀”等地占比10%,“不合格”课题由省教科规划办复核,不通过者由省教科规划办直接作出“中止”课题的决定。
2.各项目主持人填写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中期报告》),中期检查材料包括《中期报告》及阶段性成果复印件。
四、时间要求
请各项目主持人于2023年9月1日前将《中期报告》和《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》(附件2)统一发送至邮箱:szyskyc@163.com,阶段性成果复印件交至科研处。
相关表格
上一篇:【申报通知】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市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2023年…[ 07-03 ]
下一篇:【立项通知】我校十五项课题成功立项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…[ 07-18 ]